2024年4月22日(周一)上午,审计处组织召开2024年第9次周一工作例会,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部分内容。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条例》共三编十一章158条,同2018年《条例》比增加16条,修改76条。会议集体逐章逐句学习了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共16条。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应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对《条例》逐章逐条自学。在学习中,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积极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学习《条例》,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将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