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4〕6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54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李春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杨洪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唐秀忠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1日起,对李春(2019.12-2023.06任基建管理处处长、基建管理中心主任)、杨洪(2014.04-2023.10任图书馆馆长)、周剑云(2014.04-2023.12任理工学院党总支书记)、王芳(2021.07-2023.12任审计处处长,2023.05起兼任党委巡察办副主任)等4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张红雪
审计组成员:罗 莎 段廉政 舒 蓉 杨安然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