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贤聪等3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6-11 点击数:

审计公告〔20244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54号)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刘贤聪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杨洪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2024614日起,刘贤聪(2022.12-2023.07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宏昆(2023.03-2023.07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春忠(2021.07-2023.10任东盟学院院长)等3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周剑云

审计组成员:    杨安然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4611

 


普洱学院审计处 © 版权所有  sjc.peuni.cn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学苑路6号,邮编: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