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3〕第2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文婷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对文婷(原科学技术处处长兼普洱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鲍晓华(原咖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刘贤聪(原后勤管理处处长)、杨萍(原宣传部部长)等4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 芳
审计组成员:张怀文 陶洁武 舒 蓉 韩 玲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3年4月13日